日前,山西省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辦公室發(fā)布通知稱,在去年關停煤電落后機組30萬千瓦裝機的基礎上,今年山西將首批淘汰煤電落后產能83.6萬千瓦,涉及6家電廠10臺機組。
通知指出,對單機30萬千瓦以下的煤電機組,在2018年1月1日前達不到超低排放標準限值要求的一律不得運行;對不具備改造條件或經改造仍不符合能耗、環(huán)保、質量、安全要求的,納入2018年關停淘汰計劃。對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的純凝煤電機組全部納入2018年關停淘汰計劃。
此外,因供熱需要暫時不能關停,且具備超低排放改造條件的單機30萬千瓦以下的煤電機組,由各市及企業(yè)自行組織超低排放改造。對大型供熱機組能夠覆蓋的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供熱煤電機組,盡快落實供熱替代方案,力爭在2020年底前實施關停計劃。
截至今年7月底,山西發(fā)電裝機容量約7770萬千瓦,其中火電6320.9萬千瓦,占比超過80%,然而當月最大用電負荷不足3000萬千瓦。為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,在關停落后機組的同時,今年山西在建煤電機組中將有1608萬千瓦違規(guī)項目停建、746萬千瓦推遲項目緩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