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為應對售電市場放開,增強客戶忠誠度和價值感知,引導用戶合理安排用電,泉州供電公司正式啟動“購電制及用電積分”業(yè)務推廣活動。
為確保本次活動有序開展,該公司制訂了詳盡的推廣操作方案,成立推廣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,組織開展階段營銷活動,進行電力積分計劃宣傳和普及,增強用電客戶“先付費、后用電”的理念。
購電制業(yè)務是一種利用現(xiàn)有智能電表進行先付費的電費結算模式,即客戶在用電前需要存入相應的購電費,供電單元進行每日結算,按月清算。當客戶余額不足時,將啟動客戶的停電申請。即“先購電,后用電”。此次用電積分制的重點推廣客戶群體及重點宣傳對象有以下三類:批量新裝小區(qū)居民用戶、電力賬戶內有長期預存余額的用戶和代扣代繳用戶。
為鼓勵客戶辦理購電制業(yè)務,泉州供電公司采取“積分制”獎勵,簽訂購電制合同即可一次性獲得2000分積分,通過預存電費和電子渠道繳費的方式也可獲得相應的積分,客戶可根據(jù)積分數(shù)量兌換禮品,積分越多可以兌換好禮。
泉州供電公司從客戶利益出發(fā),普及購電制,推行購電積分計劃和積分兌換,統(tǒng)一操作流程,提高服務質量,提升服務水平,帶給客戶更好的購電用電體驗。(陳婉清)